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部门近期将联合发布《缓解生猪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预案?这一预案和2009年初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有哪些不同?记者就此采访了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防止过快上涨列入调控目标
问:与原预案相比,新预案的调控目标是否有变化?
答:有一些变化。原预案的主要调控目标,是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必要的政府调控,防止生猪价格出现过度下跌,保护生猪养殖户的利益,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
新预案的最终调控目标是缓解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这一点与原预案是一样的。但增加了一个主要调控目标,即新预案不但要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还要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上涨。通常认为,生猪生产具有周期性,只要有效防止了价格过度下跌,就会保持生猪生产的相对稳定,就不会出现价格过快上涨。
但从近年来的实践看,除市场风险外,疫病风险对生猪生产的影响也很大。即使有效防止了价格过度下跌,一旦发生了大的疫病,导致生产下滑、价格过快上涨,则就可能加剧生猪生产的周期性波动。因此,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上涨也是新预案的一个主要调控目标。
为提高市场价格调控的有效性,新预案大幅增强了政府储备吞吐调节的能力,包括明确了正常情况下的政府冻猪肉储备规模,增强了应对生猪价格过快上涨的能力;提高了政府冻猪肉收储规模上限,增强了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的能力。
猪粮比价6∶1仍是生猪生产的盈亏平衡点
问:近年来生猪生产成本上升较多,猪粮(猪肉和玉米)比价6∶1的盈亏平衡点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答:近年来,我国生猪生产发展较快,标准化规模饲养比重逐步提高,饲料、劳动力、防疫费用、辅助饲料费用以及水电费等养殖成本明显上升,结构也有所变化。
从2008年以来的成本调查数据看,与盈亏平衡点相对应的猪粮比价总体仍保持在6∶1的水平。这个“6∶1”的预警指标不是我们“拍脑袋”拍出来的,而是在运用大量价格、成本历史数据测算,并充分听取大型养殖企业、专家等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终确定的。
此外,考虑到生猪养殖利润在10%~30%之间较为合理,超过40%即意味生猪价格出现过快上涨,生猪养殖利润水平过高,可能诱发盲目补栏,加剧生产周期性波动。因此,新预案将猪粮比价8.5∶1作为防止生猪价格过快上涨的预警点,这也与近年来两次生猪价格过快上涨时的猪粮比价变动情况基本相符。
新预案秉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原则
问:根据新预案,国家对生猪市场调控的力度明显加大,这是否意味着以后养猪就不会赔钱了,大家可以放心养了?
答:不是这样的。新《预案》仍明确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的原则,即坚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调控,以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养殖户利益。
在生猪价格出现过度下跌苗头时,首先会让市场充分发挥基础性调节作用,淘汰一部分落后的生猪生产能力,这是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稳定的前提。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调控,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养殖户大幅亏损,大量宰杀能繁母猪,引发生产周期性大幅波动。
因此,虽然国家加大了生猪市场调控的力度,但总体上仍是帮助养猪户抵御部分市场风险,养殖户依然面临市场和疫病双重风险,可能出现亏损。建议广大养猪户密切关注相关部门监测发布的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信息,合理安排生产,加强疫病防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
问:我国实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猪肉是重要的菜篮子产品。新预案对市长们稳定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是怎么要求的?如何确保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