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
河南商丘市睢阳区畜牧局采取三项措施,严把猪肉质量关,确保上市猪肉品质安全:
一是抓源头,加强饲养环节的日常监管。区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对生猪饲养场(户)按照《动物防疫法》和《畜牧法》的有关规定,签订“生产场(户)法人责任书、承若书”。要求饲养场(户)做好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防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佩戴耳标,动物卫生监督单位及时掌握其饲养量、免疫及出栏情况。
二是抓检疫,建立生产与屠宰之间的联系。首先是要求生猪饲养场(户)出栏生猪必须报检,由检疫员到场查看免疫情况,根据猪群健康状况,经个体检疫合格后,出具合格产地检疫证明。其次是向各乡、镇派驻检疫人员,屠宰生猪必须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经检疫人员复检合格方可屠宰,并在屠宰检疫过程中实施同步检疫,合格后出具《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加盖合格验讫印章后方可上市出售。
三是抓监督,确保上市猪肉品质安全。为确保上市猪肉品质,县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加强对城乡集贸市场,乡、村干会、串街游乡肉贩的监管,采取公开举报电话、固定检疫人员、不定期监督检查等形式,加大对猪肉市场的管理,凡未经检疫和检疫不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确保了上市猪肉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