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养殖场关停禁养或拆除与普通住宅房屋拆迁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即“有拆就有补”。
针对养殖场的补偿,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猪舍补偿、猪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养殖场“关停禁养和拆除”的相关问题
2017年以来,全国范围已经掀起了一场针对养殖场集中治理的风暴,本次针对养殖场的拆迁风暴呈现的是愈演愈烈的趋势,将有大批禽畜被清空处理。那么随着全国养殖场拆迁进程的逐步推进,对这些曾经炙手可热的养殖户是否要有相应的补偿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25条的相关规定,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养殖场“有拆就有补”
对此,京平律师认为:养殖场关停禁养或拆除与普通住宅房屋拆迁有一点应该是相同的,即“有拆就有补”。
如果是以公益目的的关停禁养,包括以环保名义或者以公益工程为目的,应该对目标养殖场给予充分、合理的补偿。对于经营证照齐全的实际养殖经营者,如果因为环保问题或是工程项目面临关停或拆迁的,可以以其完备的经营资格手续争取获得合理补偿。虽然养殖场是否具有完整合格的手续可能会成为影响补偿金额的关键因素,但是这一因素并不能成为决定养殖场是否应当补偿的判断标准。
所以针对养殖场的补偿,应该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猪舍补偿、猪舍附属物补偿、停产停业补偿、可移动设备搬迁费用、不可移动设备的重置成新价、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至于具体补偿数额问题,京平拆迁律师认为:一般是以经营者与相关部门协商为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共同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不能认可或者最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相关部门不得径直强制执行,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养殖户的申辩权和救济权。
环评会影响养殖场拆迁补偿金额
不仅如此,京平拆迁律师认为养殖场在经营期间是否满足环评要求,也会成为影响禁养补偿的重要因素。
遇到因环保问题关停养殖场的,如果养殖户可以证明其养殖场已经通过环评,往往可以幸免于难,继续经营。即使遇到因工程项目问题关停禁养,如果可以证明养殖场环评、规划等手续过关,也会获得较其他养殖场更高的补偿。
所以,同一地区的养殖场遇到关停、拆迁也有可能会得到不一样的补偿,如果想为自己争取更合理的补偿,必须要从各方面着手准备。
看远,才能览物于胸;看透,才能洞若观火。纵观征地拆迁纠纷,无非是征收安置补偿纠纷,即便是本文谈及的关于养殖场关停禁养和拆除问题,也不会超出安置补偿纠纷范围。
既是如此,当事人在不满意补偿方案时切忌采取过激行为,可以选择自主谈判,以洽谈的方式协调补偿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切忌过度“配合”征收方的工作,配合他们实现拖延时间的目的,此时唯有积极选择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此占据争取合理补偿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