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区环保局和区农林局联合发布《富阳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规划涉及范围为富阳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其他养殖户,将富阳区域内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全区禁养区面积294.2平方公里;限养区261.6平方公里。
规划要求,到2020年,富阳全区生猪存栏量12万头,家禽存栏量125万只。基本建立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基本解决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和环境质量的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禁养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一律关停,全面关停非禁养区内严重影响环境的“低小散乱”养殖场(户),限养区、适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污染治理设施普及率达到100%,限养区规模不超过2015年。
据统计,截至2015年末,全区生猪存栏17.87万头,出栏39.51万头。全区生猪存栏数在200头以上的有72家,存栏量8.55万头,主要分布在新登镇。
禁养区范围
1.饮用水源保护区(一、二级):①杭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②富阳区饮用水源保护区;③重点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
2.自然保护区;
3.风景名胜区;4.水域保护带:
5.主要城区:中心城区(富春街道北至320国道南至南渠、东洲街道及春江街道)、规划中的高教园区和新登副城建成区;
6.村镇建设红线区范围内。限养区范围
7.高速、国道、省道沿线500米;2.一般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区;3.水域保护带。适养区范围
行政区域范围内除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