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挂牌社和空壳社
有明文规定声称,农村开荒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并不能属于个人,不能与承包土地享有同等权利,所以开荒地是不能确权的。从2015年开始,各地区政府针对合作社陆续开始进行检查和清查,2016年力度更是进一步有所加大,预测今年清查依旧会继续。对于挂牌社和空壳社,各地政府的表态均是一个——取缔。所以大家联合办了合作社的,一定要尽快经营起来,千万别放着不管不动!
如今社会上很多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只是为了享受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并套取政府的奖励资金,这就是传说中的“挂牌社”;而有的合作社则是由村组干部或者是家庭成员凑人数而成立的,其只具有法律形式,而实际上并没有按章程进行一系列的运作,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空壳社”。别看现如今各地大大小小的合作社多不胜数,其中很多合作社既没有公章、也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2.企业可以成立合作社,要注意别变成“一言堂”
企业可以加入合作社,同时也可以“改组”成合作社,只不过没有严格执行“一人一票、按交易量返还”等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差;甚至有的合作社是由家庭成员出资的,其运作和利润分配往往都是一个人说了算,也就变成了典型的“一人社”。
毕竟合作社跟企业不一样,企业里面是不管赚多少钱都是老板一个人的,而合作社里面,赚多赚少也不是属于理事长一个人的。虽然实际操作中民主管理比较困难,但是决不能变成一言堂,否则又跟企业有什么差别,而这样的合作社是肯定达不到申报示范社的标准的。
3.骗取国家财政补贴资金
随着各地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力度越来越大,财政资金支持也越来越多,甚至国家允许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于是一些不法分子便趁机钻这样的空子骗取扶持政策和财政补贴资金。有些合作社甚至是政府中腐败分子所控制的,拿到扶持资金后个人挥霍一空。
今年“两会”刚结束,检查机关明确表示要加大对农村的关注度,对于这种把扶持农业的资金揣到自己口袋的行为,应该进行严厉打击。
4.借开展资金互助名义,非法集资
这两年有不少打着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的旗号,采取高额回扣、金钱利诱等多种形式,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用作异地放贷。一旦资金断裂,卷钱就跑路,这种行为给农民带来了无尽的伤痛,严重的甚至于家破人亡!
农民合作社可以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在本社成员内部展开信用合作,但不得改变信用合作资金的农业生产经营用途,更不能吸收存款、发放贷款。
5.合作社的财务一定要规范
许多的合作社财务管理很是混乱:账目残缺不全;缺乏严格的分工制约机制;白条、私人开支的假发票过多,真假难辨;财务人员缺乏,管理随意,账目遗失,给有关人员的贪污犯罪起到了掩护的作用;还有的财务开支随意性大,吃喝账目过多,以各种名义产生的开支,加班费、招待费的名义报销过多,监管懒散不严格。
财务不规范是肯定不能申报示范社的。不是示范社的话,很多补贴项目也同样是无法申请的。所以最好是进行规范管理,该记账的一定要记账,毕竟找个会计成本也不是很高。
6.一定要有年度报告
国家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有关部门则会根据年报的公示信息,加强监管力度以及配套服务,对于没有按时报送信息的,或是年报中弄虚作假的合作社,政府将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中,将不再会再纳入示范社评定和政策扶持范围。
对于正常经营的,一定要记得主动报告。要知道,到了基层,很多地方是不会主动催你“该交报告了”的,但如果想规范发展,就要有主动报告的意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