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记者从新郑市了解到,该市畜禽禁养区划定范围进行调整,禁养区内将禁养各类畜禽。
据介绍,此次该市确定禁养区包括望京楼水库、老观寨水库和水库之间的黄水河段水域及沿岸300米陆域,郑新快速路通道以西陆域,以及新郑市城镇用水管理所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107国道以东,一级保护区外1000米范围内;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新郑段两侧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和城镇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等人口集中区域。
限养区有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新郑段两侧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市区建成区以外、规划区以内区域;国道、省道、铁路、高速等主要交通干线两侧500米范围内区域。
调整到位后,禁养区内将禁止一切畜禽规模养殖,严禁新建、扩建各类养殖场。禁养区内已有的养殖场,将依法逐步关停或搬迁;限养区内逐步控制和消减畜禽饲养总量,不得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场。限养区内原有的畜禽养殖场要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控制养殖规模,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