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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较大且存在就业困难的生猪退养人员,转产转业后开始缴纳社保的有好消息了。昨天,记者从区人力社保局获悉,自2015年起,灵活就业存在困难的生猪退养人员可以按规定申领“4050”社保补贴。
据了解,在南湖区各级各部门的扶持下,南湖区生猪退养人员转产转业实现了较好的局面,截至10月底,近11000名年龄段的生猪退养人员全部实现转产转业。然而,还有部分年龄大的生猪退养人员存在就业困难或者自主灵活就业后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存在一定的经济压力。为了有效地对他们进行扶持,日前南湖区出台了《关于做好生猪退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为他们撑起一把保护伞。
按照政策,生猪退养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经过审核后,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的补贴可延长到退休年龄。
那么,生猪退养人员申请“4050”补贴需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区人力社保局就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具有南户籍的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原从事生猪养殖业人员,自2013年4月2日嘉兴开始实施生猪养殖业转型发展的意见后同所在镇签订《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协议》,并按照规定拆除猪舍实际放弃生猪养殖的以及原养殖规模在50头以上、且退出生猪养殖业后未就业6个月以上的即可申领。
除了个人申请外,对于吸纳就业困难生猪退养人员的企业,该政策也提出了相应的补贴措施,以在保障生猪退养人员劳动合法权益的同时适当减轻企业的压力。因而,自明年起凡是企业吸纳生猪养殖退养就业困难的人员,并与之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其为退养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
据介绍,为了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各乡镇的申报工作已经提前开始。符合条件的生猪退养人员可持身份证、户口薄和《生猪养殖户转产转业协议》到户口所在镇的村社会事物站首先申领《就业援助证》,再按照规定流程申请。对于该政策有疑问的生猪退养人员可到当地的人力社保部门进行咨询或者拨打区人力社保部门电话83688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