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秀洲区政府印发《生猪养殖准入管理办法(试行)》,这标志着生猪养殖准入制正式在秀洲落地。今后,凭核发的生猪养殖证养猪,从源头上控制生猪总量,将成为秀洲农村的常态。养殖证发放将根据区下达的年度生猪控量上限目标,按照“总量控制、只减不增、逐年递减”的原则,由各镇分解到村,村落实到户,下不保底。
据悉,生猪养殖证申领的对象为限养区内生猪养殖散户,发放条件如下:养殖猪舍必须在限养区内;养殖猪舍为自有合法猪舍,无违章猪舍;猪舍外的治污设施封闭、齐全,无排污口,无直排、渗漏和乱堆放粪污等现象;无逃避检疫、乱扔死猪、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无泔水养猪现象;有相应消纳土地,能定期清理干粪沼液并规范还田,实行农牧结合。
那么,如何才能获取生猪养殖证呢?限养区内有继续养猪意愿的农户,可向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限养区生猪养殖准入申请核审表》,镇、村组织人员上门检查核审,对符合准入条件的农户核定养殖种类数量,每户限“存栏母猪1头、加上出栏肉猪2头”或者“出栏肉猪10头”,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镇政府核发养殖证,并报区农经局备案。今年12月31日前,秀洲区将完成第一批养殖证核发工作。还需注意的是,养殖证实行一年一检,对核发养殖证后,发现污染物直排、逃逸检疫等情况的,撤销养殖证,三年内不予再次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