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11月13日,湘江干流禁养区规模养殖退出工作现场会在衡东县召开,湖南省副省长张硕辅出席会议并强调,湘江干流两岸禁养区内3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年内必须退出养殖,50头以上规模养殖争取在明年6月底前退出。
在距离湘江不到50米的地方,原本热闹的衡东县鹏辉生猪养殖场如今已然“猪去楼空”,按照省政府“一号重点工程要求”,今年5月,养殖场老板贾鹏辉几经思想斗争,最终决定让自家五百余头生猪为母亲河水质让位,将猪场全部搬迁拆除,并与当地政府签订了禁养协议。在衡阳,像这样建在湘江干流500米范围内的规模养殖场,已关停、拆除了361家,完成任务总量的90.7%。
去年,湖南省政府决定实施湘江治理和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并将其列入省政府工作“一号重点工程”。按计划,各市政府要依法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其中,湘江干流两岸500米范围内(其中长沙综合枢纽库区湘江干流两岸1000米范围内)属禁养区域,禁养区内禁止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现有规模养殖场限期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