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村支书,一言一行都被群众看在眼里,只有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才能对得起群众领头人这个称号。”8月16日,益阳市高新区谢林港镇玉皇庙村党支部书记彭正平接受诫勉谈话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7月4日,益阳市沅江水位进入历史高位,全市干部群众都投身抗洪一线。这时,益阳市高新区纪工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区谢林港镇玉皇庙村党支部书记在防汛抗洪期间,没有用村里租来的船抗洪救人,而是打捞水上漂浮的猪,并宰杀分肉。
“在抗洪抢险这样的关键时刻,如果对村干部进行调查问责,恐怕会挫伤他们的积极性。但如果不及时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又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高新区纪工委监察室副主任庄凌接到电话后左右为难。
她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奋战在抗洪一线的区纪工委书记戴慧枝。“越是关键时刻,越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反防汛抗洪纪律的行为‘零容忍’。”戴慧枝态度明确。
当天下午,调查组便进村开展调查。
调查组找到了彭正平。彭正平说,7月4日,村里确实租了一艘机帆船用来接送村民和物资,在秦家河组附近察看灾情时,看见一只死猪挂在树上,为防止死猪腐烂,导致病菌传染,就安排人把死猪拖走,并对随船人说,“可以吃就吃了,不能吃就埋掉”。
经核查,7月4日下午,彭正平和几名防汛人员准备去转移一位被洪水围困的村民。途中,看见水上漂浮着两只猪,一只活的、一只死的。他们便把活的推到高处,把刚淹死的猪拖回,由群众宰杀分肉。
益阳市高新区纪工委认为,彭正平虽然没有参与杀猪分肉,但在救人与捞猪的问题处理上,工作方法失当,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