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政府6月30日印发《南京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及整治工作方案》。根据方案,今年11月底前,各区完成对辖区禁养区范围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户)的限期关闭或搬迁工作,并要求到2017年、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
今年初,江苏省发文今年年底前,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7年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而根据"水十条"的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提前一年即2016年底前完成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工作,南京市属于长三角区域,其禁养区划定及拆迁工作要早一些。此外,限适养区内养殖场也将开展大力度治理工作,实现畜禽养殖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到2017年、2020年全市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治理率分别达到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