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的罕见强降雨致长江中下游地区汛情告急,除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外,也淹死、冲走大量畜禽。公开信息显示,安徽死亡或冲走生猪近8万头、家禽1200余万只;湖北因灾死亡猪超8万头,禽类逾360万只;江西死亡家禽520余万只。一个多月过去了,这些死亡畜禽去哪了?如何处理的?会否“上餐桌”?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采访调查。(8月14日 新华网)
大灾之后,那些数以百万计被洪水淹死、砸死的畜禽,究竟去了哪?这不仅事关灾区有无疫情,也事关这些死亡的畜离是否流入市场成为盘中餐的问题。当有的畜禽被简单处理扔进垃圾堆,并以“洪水猪”“洪水鸭”等形式被端上餐桌的时候,哪怕只有十几万只,也是一个不容小觑的食品安全和灾情处置事件,这显然又是一个“灾情”,考验着相关地方和部门对“洪水猪”的处理能力。
“洪水猪”的出现,让笔者想起了天津港大爆炸后,那些受损车辆再次流入市场的例子。同样的是灾害,虽有人为或自然灾害之分,但灾害之后,这些带着危险成分的“消费品”被包装一新,或者干脆就流向管理不严的市场,这种危害不亚于之前的重大事故或灾害所造成的恶劣影响。
灾害之后,必须要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一段时间以来,大灾之后要防大疫就是相应防范思维的体现。而被媒体曝光的次生灾害,不管是受损汽车,还是“洪水猪”,抑或是北京的“污水鱼”,或者之前被媒体曝光的病死猪加工,等等,这些带有瑕疵的“消费品”,该怎样被堵在市场之外,不仅考验着救灾后续工作是否周全,还考验着市场监管本身能否及时对接灾害处置的轨道。
事实上,在防范灾后死亡畜禽进入市场方面,不管是国家层面还是省级层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严禁死猪、死禽流入市场,并在无害化处理上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江西九江等在此次灾后畜禽尸体处置上就做的比较规范。然而,仅仅有规定是不够的,仅有一地之力也是不够的。数量之众的畜禽尸体,经济利益完全可以用超可观来形容。那些跨越省级区划的病死猪加工案,就是一个例子。稍有监管不到位的地方,那些不法商贩就会乘机把“洪水猪”端上餐桌,这一点,尤其需要警惕。
面对“洪水猪”之患,相关方面表示,既要加大依法处置的力度,无害化处理填埋等措施,也将推动农业保险向生猪等畜禽的覆盖。然而,目前的情况是,农业保险的理赔数额相当低,难以与数十倍的销售价格相抗衡。在没有监管到位的情况下,“洪水猪”就有可能被卖到远超过理赔额的价钱。破除“洪水猪”之患,疏堵结合之外,还要加大惩罚的力度。当销售或购买一头“洪水猪”的违法成本要大于利润时,“洪水猪”流入市场的源动力自然就会大大降低。
构筑违法成本之墙,一是要在环节上层层把好关,二是要在利润上要抵消,归结到一句话,就是风险或负利益要大于利润,此时,“洪水猪”自然就会却步。而这显然更需要部门监管到位、地区协调到位,这确实是一项庞杂、需要认真对待且需要严实付诸实践的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