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拒不执行环保部门的整改通知,依然任性排放污水。8日,襄州区华多益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朱某被依法行政拘留。这是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后,襄阳警方查处的首例非法排污案件。
1月27日,襄州区公安分局收到了区环保局移送的一起非法排污案:襄州区朱集镇雷庄村华多益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无排污许可证多次非法排污,且拒不执行停止排污。
襄州警方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经查,朱某的养殖合作社共有1000余头生猪。在养殖期间,该合作社通过地上水渠直接将大量污水排往附近堰塘及村民田地。经环保执法人员取样检测,多项指标超标严重。为此,环保部门向该合作社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但负责人朱某不仅没按要求整改。且仍在排放污水。朱某被抓获后,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本月8日,警方对朱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