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笔者从磐安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决定建设3个定点屠宰厂(点),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屠宰经营行为,确保猪肉品质安全。
磐安县决定以政府投资形式在安文镇溪文村建设县级中心生猪屠宰厂一个,主要为安文、大盘等12个乡镇肉品经营者提供生猪(牛、羊)屠宰服务,设计生猪屠宰能力为400头/日;采取政府投资形式在玉山台地建设小型生猪屠宰厂一个,主要为尖山、玉山等6个乡镇肉品经营者提供生猪(牛、羊)屠宰服务,设计生猪屠宰能力为200头/日;采取“社会投资、政府补助”的形式在方前镇建设微型生猪屠宰点一个,设计生猪屠宰能力为50头/日,产品限供方前镇辖区。凡县内屠宰上市销售的生猪必须进入定点屠宰厂(点)屠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屠宰生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