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一生猪养殖场老板违法排放污染物,被环保执法检查责令停止排污,但“任性”的老板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执行。1月12日,新余市高新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姚某行政拘留。
据了解,2015年12月底,新余市高新区环保部门就某生猪养殖场“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一案移送到公安机关。
高新公安分局办案民警迅速对此案展开调查。经查,姚某任该养殖场的法人代表,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违法排放污染物。高新区环保部门在环保执法检查中,分别于2015年9月14日和11月2日,两次对该养殖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决定书》和《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但是“任性”的姚某还是我行我素,执迷不悟,拒不执行法律文书。
姚某被公安机关追查后,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1月12日,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将姚某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