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5年5月,农业部印发《2015年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决定继续组织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犯罪行为,努力实现“八个一”的整治目标,即:深挖一批生猪屠宰违法线索、组织一次企业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排查一批违禁物质、关闭一批私屠滥宰窝点、曝光一批违法企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构建一批长效机制。
有关详情可以参阅:《全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查处违法案件近六千件》一文。
农业部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做好生猪屠宰监管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三者之间的责任边界。
二是抓好源头。畜禽产品首先是“养出来的”,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抓好养殖源头质量安全控制,做好养殖与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衔接。
三是强化监管。提升屠宰监督执法能力,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屠宰质量安全全程可控。
四是推进社会共治。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交叉互查活动还对各地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工作进行了督导。今年以来,农业部多次发文部署,领导多次会议强调,兽医局多次督导检查,各地也采取多种方式,大力推进屠宰监管职责调整。目前,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取得实质性进展,但还有一些地方屠宰监管职责尚未调整到位。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尽快建立上下贯通的屠宰监管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