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要求,贯彻落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在6月份和7月底分两批,对有关乡镇的142家保留猪场进行了联合检查验收。
在验收过程中,大部分规模猪场污染防治运行设施配备齐全,并正常运行。有部分猪场污染防治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雨污分离不彻底,部分污水沟盖板缺失;污水处理不合理,有些在氧化塘接管道,有些长期未向消纳地排放导致污水溢出;养殖量少处理设施简易,污水排放至周边水田、鱼塘等进行生态消纳。
对于存在的问题,联合验收组在验收现场向养殖业发《畜禽污染防治整改通知书》,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同时发文给相应的乡镇(街道、园区),要求及时跟进,落实整改措施。接下来,相关部门将对整改的猪场进行联合复验,落实养殖业主生态环保治理的主体责任,继续深化农技干部“联村联场”责任制,建立动态监测跟踪机制和污染防治长效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