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7月21日,清流县组织召开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县政府杨青副县长出席会议,各乡(镇)政府乡镇长以及县财政局、环保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等40多人参加会议。
会议对《实施意见》作了具体解读说明,与各乡镇签定目标责任状,并从“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扎实布置,狠抓落实;明确责任,强化督查”三个方面对全县生 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作了全面动员和具体部署,要求各乡(镇)、有关部门会后要按《实施意见》加强合作,形成自上而下的污染治理责任体系,确保清流县生 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有效开展,并形成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