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试点入保100万头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开育肥猪保险,目前已完成投保98万头,年底前将完成入保150万头。”7月23日,市畜牧局副调研员兰国俊介绍。
遵循“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全面推广”的总体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行,自主自愿,协同推进” 的原则,2014年,我市在生猪调出大县叶县和舞钢市全面实施育肥猪保险,其他县(区)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试点。借鉴济源市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经验,首选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试点保险机构。市畜牧局与中华联合平顶山中心支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联合出台了《平顶山市育肥猪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今年,市畜牧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育肥猪保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保险基本政策,规范保险操作程序。同时,又引入具有经营农业保险资质的中国人保财险公司参与竞争,提高服务质量。
根据要求,各参保饲养场(户)必须从生猪出生开始建立饲养档案,加施畜禽标识,并建立电子档案,详细登记每头猪从出生开始的有关信息,直到出栏(或自食、死亡)。对未落实强制免疫制度、未建立饲养档案、未佩戴标识、体重在10公斤以下、不愿意进行无害化处理、不主动申报检疫的则不予承保。参保生猪一旦死亡,必须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或协保员的监督下实施无害化处理,将病死生猪、生猪耳标、无害化处理场景3张照片对照无误后存档,并申请保险赔付。保险公司对未按规定实施免疫接种、未佩戴耳标、未进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的,可以拒绝赔付。
兰国俊说,开展育肥猪保险,不仅降低了饲养风险,保持了生猪饲养规模,稳定了市场供应,还通过划分保险责任和制定投保条件,促使饲养场户改善防疫条件、规范防疫行为,建立完善的防疫档案,提高了防疫能力及产地检疫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