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生猪屠宰管理职能移至畜牧主管部门以来,我县多方调研,积极探索,依法依规出台意见和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2015年初,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畜牧、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主管部门以及乡镇的监管范围、任务与责任;成立生猪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日常工作和联合执法。县畜牧主管部门修订了《肥东县动物卫生监督分所2015年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工作纳入其中,考核分值占30%;成立了县畜禽屠宰管理所,并在5个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增挂“屠宰管理分所”牌子,加大私屠滥宰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