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连城县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生猪“瘦肉精”检测工作,
一是对生猪定点屠宰场按每天进场生猪随机抽检5头份,检测阴性的准入屠宰;检测为阳性的作进一步定性检测后仍为阳性,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是对申报动物产地检疫生猪按运输头数3%比例随机抽检,检测阴性的准入运输流通, 检测为阳性的作进一步定性检测后仍为阳性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是对养殖场养殖生猪随机抽检监管,每场次3头份,检测为阴性的可出栏,检测为阳性作进一 步定性检测后仍为阳性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通过严格检测,杜绝使用生猪“瘦肉精”现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