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我市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移交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禽屠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由市区商务部门移交至农业部门。将在市商务局市场秩序处挂牌的“市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改为在市农业局内设机构市畜牧兽医局挂牌。
生猪屠宰监管体制改革对理顺屠宰行业管理和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合理分配行业管理资源,提升管理效率,提高肉类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明确,市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协助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畜禽屠宰行业监测统计、屠宰质量安全等工作,承担大案、要案、跨地区案件的查处和负责全市畜禽屠宰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依法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的法定职责,履行辖区内畜禽屠宰执法,承担辖区内畜禽屠宰案件的查处。在各镇农业服务中心设置“畜牧兽医站”,接受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委托承担属地动物和动物产品的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负责属地动物防疫工作,配合属地打击私宰任务及其他畜牧兽医配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