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2015年上半年,禁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将全部关闭拆除,2015年年底前,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不达标的也将关闭拆除。记者今日(25日)从福建省政府获悉,近日,福建省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要求对生猪养殖进行全面整改。
严格监管 生猪总量控制在2000万头内
今后,生猪养殖的准入门槛将提高,审批监管更严格。
根据“六条措施”要求,新建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应符合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后才予以准入。对于可养区内的规模养殖场,环保部门将加强环评审批工作,简化审批要件,严控审批时限。同时,还将在国控畜禽规模养殖场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实行在线监管。
在“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将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全省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2000万头以内。坚持“生态先行,拆小建大,扶大限小”的原则,严格实行生猪养殖的准入门槛,实现生猪养殖的转型升级。
关闭拆除 明年拆除不达标养殖场
根据要求,2015年1月底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原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
在公布的范围内,落实本辖区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户)、可养区内未改造或改造后不能达标排放、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户的关闭拆除任务。“六条措施”中的第二条明确指出,具体范围需细化到村,任务将分解到场(户),并明确关闭拆除的数量、时限和责任单位。
2015年上半年,福建省将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2015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