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外地企业老板郑某看中江西省莲花县湖边村周边生态环境,以4.5亿元投资向当地政府和村民夸下巨大海口,画下开发建设生态养猪项目的空“饼”。谁知最后郑某不但分文未投,反而在先期开发过程中破坏了村民主动让出的270多亩山地林地的原有植被。
近日,经过两级院审理,法院以非法占用农地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同案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二年,罚金4000元。
浙江兰溪人郑某通过虚假出资的方式成立了两家空壳公司,一家称作“杭州方道物资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方道”),一家称作“杭州宝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宝宏”)。
2012年8月,郑某以“杭州方道”的名义与莲花县三板桥乡政府达成了投资协议,计划投资4.5亿元兴建“金华火腿湖边生态养猪场”,并委托了河南南阳人刘某作为项目建设总指挥,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
项目批准建设后,郑某、刘某向该县林业局提交了林地使用报批资料,但由于资料不全并未获得批准。之后,该项目未批先占,将湖边村投资入股的1000多亩林地陆续进行了植被铲除和推平等开发建设工作。
2013年4月,莲花县林业局在多次催促郑某、刘某补齐资料未果后,向项目指挥部下达了《停止侵占林地行为的通知》,要求立即停止破坏和侵占林地行为,尽快向该局提供完整的报批资料,在办理相关使用批准手续后,再继续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