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近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猪肉的需求也在急剧上升。为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菜篮子”产品稳定供应,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国家部门和地方政府出台了许多的优惠政策,来推进养猪业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养猪业转型升级。
政策1: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奖励
2012年2月7日,农业部公开发布《关于印发201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业部决定决定在2010年、2011年工作基础上,2012年继续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2012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明确指出继续在全国生猪等领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通过集中培训、专家指导、现场考核,2012年再创建1000个畜禽标准化示范场。要求参与创建的规模养殖场,生猪标准化示范场:能繁母猪存栏300头以上,且年出栏肥猪5000头以上。
政策2: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优惠
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公开发布《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要求各地合理安排养殖用地,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及时提供用地,通力合作,积极为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做好服务。
《通知》规定,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养殖用地;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扶持政策;简化程序,及时提供用地;通力合作,共同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的落实。
据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国土资源部曾在1999年会同农业部出台了《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畜禽养殖用地有关政策。长期以来,养殖业以散养为主,即使有规模化养殖,大都是临时性简易设施,用地矛盾并不突出。但是,随着我国畜牧业的发展,饲养方式和结构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养殖规模增大,附属设施增多,对养殖业用地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务院明确要求,解决规模养殖用地问题,切实稳定生猪市场价格。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和《关于切实落实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副食品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农业部和国土资源部组成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出台了《通知》。《通知》从规划、计划、用地分类管理等方面给予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更大的保障力度。同时,这些政策面向整个畜禽养殖业,体现了用地政策的统一性、规范性和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