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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80后夫妻不好好做生意,竟然打起歪主意,收购病死猪进行初加工并对外销售。日前,记者获悉,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这对夫妻被法院处以刑罚。
2011年3月,远嫁蒙城县的小萧,和丈夫小春回到蚌埠市某县一乡镇,在她父母的土地上自建了一座冷库。此后,小春大量散发名片,发展病死猪信息提供人。
低价收购后,小春夫妻及工人对病死猪进行初加工,然后储存在冷库内。待集齐一定数量,小春便联系买家购买这些病死猪肉。2012年以来,这对夫妻先后生产、销售病死猪肉、猪头、猪蹄等5车,销售金额近30万元。
经人举报,去年5月25日,警方刑事拘留了2人,并从冷库中找到3.81吨病死猪肉、猪头。
经蚌埠市两级法院审理,被告人小春伙同小萧等人,在明知是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畜及其肉类的情况下,予以生产、销售,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小春系主犯。依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小春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小萧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