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平昌县全面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制度的试行标志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执法程序更加科学、规范、有力,责任更加明确。
截至3月,全县有126名官方兽医分布在全县47个乡(镇)、办事处,从事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检疫执法工作。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和《兽药管理条例》,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确保畜产品卫生安全,平昌县全面推行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制度的试行标志着对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规程、执法程序更加科学、规范、有力,责任更加明确。
截至3月,全县有126名官方兽医分布在全县47个乡(镇)、办事处,从事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检疫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