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降低生猪养殖大户因猪肉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调动养猪户的积极性,稳定生猪有效供给,今年邹平县将拿出15万元结合生猪调出大县项目推出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财政补贴试点项目,单头猪保险金额1200元,保险费12元,全部由财政负担。
所谓生猪价格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的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将按合同进行赔偿。我国目前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为“猪粮比”为6:1,低于6:1时养殖户亏损。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发改委公布的“猪粮比”为参照,发改委每周发布一次“猪粮比”。在保险期内,如果平均“猪粮比”低于6: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给予养殖户赔偿。
本次试点范围为全县生猪出栏量前50名的养殖户,试点户可以自愿申请,畜牧兽医等相关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为养殖户办理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财政部门将保险费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