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于3月5日组织县内两个屠宰场负责人、县动卫所中层以上干部和一线检疫同志对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进行讨论。
首先董勇所长对《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重要性进行说明。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与旧《条例》更动较多,变化较大。由所长带领与会人员逐条进行审议、讨论,形成讨论意见,上报市所。
新《条例》对屠宰市场管理力度明显加强,对私屠乱宰不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高度重视。但作为县级生猪屠宰管理主管部门,深感欢欣鼓舞的同时倍感压力,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执法能力和执法力度亟待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