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加强组织保障,落实政策措施,强化技术保障,健全经营机制,加大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确保全县生猪生产安全。
按照“生猪调出大县”和“生猪养殖重点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畜牧产业发展的认识,切实把畜牧产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重点来抓,并列入政府工作目 标考核体系,明确发展目标,落实责任主体。乡两级成立畜牧业发展领导小组,按照畜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导向,制定发展规划,研究发展措施,协调解决发展 中的问题。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倾力支持,共同为发展畜牧业营造良好的环境。
我县及时发放能繁母猪饲养与保险补贴资金,确保 国家、省、市、扶持资金得到全面的落实,同时,多年来,每年由县级财政预算安排部分资金用于畜牧产业发展。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农民带动、滚动发 展”的思路,组建、扶持养殖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实施政府扶持、信贷投入、招商引资等措施,力争用2年时间培植加工销售龙头企业1-2户、养殖专业合作组织 10个,在良种繁育、防疫设施、技术培训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带动农户发展生猪规模化养殖。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扶持、统一规划、规范 建设、强化监管、提高效益”的原则,大力发展标准化生猪场(小区)建设,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养殖场(小区)建设,力争用2年时间建成养殖小区10个以 上,,确保实现规范养殖、健康养殖,实现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抓好生猪人工授精改良、配(混)合饲料、秸秆利用、种草养畜、疫病综合防治等实用技术推广,提 高畜牧兽医技术普及利用率。
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养殖户结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大力发展养殖专业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各种畜牧业产业化组织服务、管理和调控的功能。
紧紧围绕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这一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重的方针,依法治疫。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制预案,加快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动物防疫监督、动物 防疫技术支撑、动物防疫物资保障、信息等系统建设,形成与现代畜牧业发展相适应的动物防疫体系,为畜牧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