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30多年中享受了粗放式增长红利的养猪业,已经陷入发展困境。自2005年以来,关于养猪业需要变革的呼声就不绝于耳。对于大多数猪场而言,此刻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近年来,珠三角各地已经率先掀起猪场拆迁潮。广东省东莞市自2005年起开始清理养殖业污染,中途由于生猪市场的大幅波动,政策一度摇摆不定,但2012年5月东莞再度出台“禁猪令”,规定猪场无论大小,以“环保不达标”、“猪舍没有报批”等各种理由遭到清除。2013年东莞通过了《东莞市“十二五”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方案》,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禁猪令”,打破了东莞养猪的最后一点幻想。增城市拆迁猪场的行动来得更加猛烈,从2011年起采用“堵疏结合”的方法整治养猪场,截至2013年8月19日,累计已经清拆养猪场7252家,占总数的99.5%。深圳、佛山、中山、惠州等城市清拆猪场的报道也屡见报端。
在这些猪场清拆行动中,许多养殖户因此付出了惨痛代价,甚至彻底退出了养殖业。“偌大的珠三角,容不下一头猪”的预测逐渐成为现实,令人无奈。
环保就像是广东养殖业的“阿喀琉斯之踵”。根据2012年的统计数据,广东年出栏500头以上的猪场超过1万家,占该省的60%。这部分猪场约中仅30%建设了大中型沼气处理设施,办理了排污许可证的更少。对于散户而言,一无政策扶持,二缺资金投入,在环保上更是难有作为。也就是说,一旦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环保政策,大约有70%的猪场难逃被强制拆迁的结局。
从优化城市产业结构、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角度讲,地方政府清理“脏、小、散、乱”猪场,要求养猪场迁至土地资源更为宽松的地区,本身无可厚非。只是,一些地方政府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过于简单而粗暴,虽合乎法规,但止于情理。将环保后果完全由养殖户来承担不合理,地方政府应该考虑到历史遗留问题,积极建立政府与养殖户之间的对话平台,在有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有必要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这种一拆了之、不拆罚款、拒拆抓人的执法行为,既寒了人心,也伤了政府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