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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长寿严管生猪屠宰 确保节日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4-01-13  来源:重庆日报
摘要:近日,记者从长寿区获悉,新春佳节将至,该区出台新规:待宰生猪至少饮水静养12个小时,宰杀后必须在2小时内配送至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销售,以加强生猪管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近日,记者从长寿区获悉,新春佳节将至,该区出台新规:待宰生猪至少饮水静养12个小时,宰杀后必须在2小时内配送至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销售,以加强生猪管理,让老百姓吃上放心肉。

   据了解,目前该区有25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厂),全年宰杀生猪约30万头,如果不加强监管,市场风险就很大。因此,新规要求,入场生猪必须来自非疫区, 具有检疫合格证、车辆消毒证、生猪改割证,带有耳号,待宰生猪至少饮水静养12个小时,无异常情况,方可宰杀。生猪屠宰必须具有检疫合格证和肉品品质检测 合格证,宰杀后必须在2小时内配送至各农贸市场和超市进行销售。

  据介绍,屠宰场负责人、肉品品质检验员也纳入监管,相关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屠宰。病死猪肉、有毒有害猪肉、注水猪肉等,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该焚烧的一律当场焚烧。若违规销售注水、病死、霉变猪肉,一律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法》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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