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们生猪养殖户的电价要0.956元一度,现在只需0.588元一度,这样下来,一年可以节约几千块钱的电费,这个政策真的好得很……”11月29日,记者在永顺县灵溪镇高峰村采访时,生猪养殖户熊光明欣喜地说道。
自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根据实施意见和《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永顺县电力公司对这一惠民政策及时进行宣传,并要求各乡镇供电所摸清情况,核实对象,落实到位,对符合规定“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和运营费用”的本县大规模生猪养殖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用电与农业同价。据了解,这一惠民政策实施后,该县先后有芙蓉镇、勺哈乡、万坪镇等乡镇的6户大规模生猪养殖户享受到了这一政策优惠电价,大大地提高了生猪养殖户带头致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