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定南县及时拨付财政补贴165万元,对2012年进行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补助。
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包括病害猪损失补贴和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其中病害猪损失补贴的对象为提供病害猪的货主和自宰经营的企业,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的对象为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财政补贴标准仍为每头80元。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50%,省级财政负担25%,县(市、区)财政负担25%。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加强了生猪定点屠宰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防止了病害猪产品流入市场,加大了生猪防疫体系建设,保证了上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及为消费者身体健康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