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是全国生猪调出大县,近年来,全县现代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然而,畜禽粪便、污水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随之而增,导致畜禽养殖污染加重、环境承载压力加大。
为优化全县畜禽养殖合理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日前,太和县畜牧局和环保局联合起草了《太和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在全县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
据悉,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养殖畜禽的区域。《初步方案》指出,下列区域将被划为畜禽禁养区: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即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各乡镇街区、村集中供给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2.沙颍河国家湿地公园周边200米范围内;3.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区、医疗区、老年公寓区等人口集中区域500米范围内;4.城镇(含经济开发区)规划区范围内;5.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目前,太和县已经向全县14个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单位或群众有反馈意见可于6月18日前提交县畜牧局或环保局。太和县将进一步加大畜禽禁养区划定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对禽畜养殖业的监管,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努力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推动畜禽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