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县财政局了解到,7月初,我县将为20多万户农户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共8000多万元,预计7月底前可全部兑付到位。
今年,我国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标准有两种,即种粮大户每亩230元,一般农户每亩108元。
根据政策规定,同一地块在同一年内不能同时申报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再给予补贴。(忠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