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屠宰场的监管,寻乌县农业和粮食局有效实施宰前检疫、方便管理相对人和符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管理的要求下,完善待宰生猪限时进场管理,强化屠宰场检疫监管。
一是严格生猪入场查验。生猪进入屠宰场前,检疫人员严格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无检疫证明、无耳标的生猪进入屠宰场。
二是加强生猪宰前检疫。严格宰前检疫申报制度,由屠宰企业填写检疫申报单。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的,严格按照《生猪检疫规范》要求实施宰前检疫,对检疫合格的,出具待宰通知书,检疫不合格的按规定要求处理。
三是严格检验与检疫同步。检疫人员强化宰后抽检,对宰后生猪严格按比例检测。同时,要求屠宰企业开展进场自检与宰后抽检,对进场生猪批批抽检,并做好自检记录。
四是严格按照要求处理,屠宰检疫均使用统一的屠宰检疫记录、监督记录和无害化处理记录,做到各项记录清楚全面,“三证”回收齐全、装订规整。严格监督宰 前检疫、屠宰检疫、宰后检验、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实施,对检出的病害肉在监督员的监督下,按规定及时做无害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