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部门摁不住一头病死猪”,我们感到悲哀的同时,也许应该多想想,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地发生?
笔者关心的是,有关部门将采取何种监管措施来改变现状,如何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食品安全出现的一些问题。我国现已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多达几十部,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较窄,尚未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办法,留下执法空白和隐患。
据8月30日《北京晨报》,一个农民外出打工学会了“收死猪”门道,遂回乡“创业”,半年多收购、加工病死猪肉达20余吨,制成捆蹄、香肠等食品流向皖苏豫鲁4省9个市县市场。荒唐的是,这起特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在警方侦破之前,地方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无一察觉,并将病死猪肉问题归结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
这起特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案,历时8个月之久,数量达20余吨,流向地域达4省9个市县,相关监管部门竟然一无所知,更无人问津,直到公安日常巡查才浮出水面,实在是匪夷所思。根据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畜牧检疫、商务、质检、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城管7个部门,直接负责生猪从养殖到屠宰、加工、流通、销售、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管,还有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吊诡的是,多个地方监管部门对病死猪肉“没听说”、“没发现”,并将问题归结于“职能重叠、部门打架”,表示“等今年底机构改革了就好了”。这样的回应,怎一个“失灵”了得。一头头死猪摆脱层层监管,大摇大摆地进入消费者的餐桌,充分证明相关部门监管的“轮空状态”。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频遭曝光,不断刺激着公众敏感的神经,也冲击着社会对于食品安全性的信任。作为一个普通的消费者,你需要炼就百毒不侵的金刚之身。从“注水肉”到“瘦肉精”,从“掉白块”到“苏丹红”,从“毒粉丝”到“毒大米”,从“二甘醇”到“三聚氰胺”,从“大头娃”到“结石儿”,从“地沟油”到今日的“病死猪肉”,形成一种恶性互动的怪圈,让人痛心疾首。现在,广大的消费者迫切希望得到更多的食品安全信息。越封闭,不安全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就会越多,并且会越来越嚣张;越曝光,生产者、经营者和监管者会越重视食品的质量和安全,这已经被许多国家的事实所充分证明。
“八个部门摁不住一头病死猪”,我们感到悲哀的同时,也许应该多想想,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地发生,发生后我们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了之,还是应想方设法亡羊补牢呢?19世纪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提出过“圆形监狱”理论,提出“第二等值得希冀的情形”是被监禁者“应当设想他自己‘正处于监视之下’,他应当每时每刻都有理由完全相信这一点,而且无法说服自己相信相反的见解”。此处真正重要的是监管人的“貌似显然的无所不在”。一旦坚信监管人的目光时时追随着他们,被监禁者绝对不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事。现实中连续的监督是件好事情,但是,即便确实可予推行,这也是一项耗资巨大的项目。因此,事后问责并不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关键,加强食品安全的过程监管,形成严防死守的局面,让从业者处于“貌似显然的无所不在”的监视之下,才是保障食品安全的良策。
眼下,除了要改变“多龙治水”变“独龙治水”外,还要改变“坐等监督”的被动局面,需要着手创造一套令商人不得不自我约束的制度。笔者关心的是,有关部门将采取何种监管措施来改变现状,如何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食品安全出现的一些问题。我国现已颁布的食品安全法规多达几十部,但因分段立法,条款相对分散,单个法律法规调整的范围较窄,尚未体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管理办法,留下执法空白和隐患。从美国FDA(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将大量精力投入咨询的实践来看,监管部门更应主动根据自己部门的实际情况,突破体制局限创造性地开拓监管手段和方式,以换取监管对象的主动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