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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拟投3800万推广新标准地膜助力农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3-03-25  来源:新农网
摘要:消息: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获悉,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将拿出3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0.01mm厚度以上的地膜推广,重点对使用新标准地膜的农民进行补贴,并给予从事废旧地膜回收的网点适当补贴,同时通过贴息贷款、所得税减免等手段,对废旧地膜再生产的企业

    消息: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厅获悉,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将拿出38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0.01mm厚度以上的地膜推广,重点对使用新标准地膜的农民进行补贴,并给予从事废旧地膜回收的网点适当补贴,同时通过贴息贷款、所得税减免等手段,对废旧地膜再生产的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

  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处处长朱洁说,2013年新疆专门设立了农田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财政专项,将扩大新疆农田废旧地膜治理范围,制定配套综合治理措施,逐步建立起废旧地膜污染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地膜曾是帮助新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技术设备,但因为早些年农民对地膜的危害不够熟悉,一些质量差、难回收的地膜被一些地区的农民大量使用,致使地膜回收困难,农田残留地膜现象严重。

  据统计,当土壤地膜残留量达4公斤/亩时,就会给农作物造成减产,幅度为棉花10%—22%、玉米11%—23%、瓜蔬类15%-59%、小麦9%-16%。

  目前,自治区每年使用地膜15万吨左右,地膜覆盖面积年均在3500万亩左右(不含兵团),其中棉田地膜覆盖率近100%。使用地膜的农田普遍存在30厘米深度耕层地膜残留量过高的问题,废旧地膜回收难度最大的是棉田和玉米地。地膜无法回收不仅会造成农作物减产,还导致污染。

  为了解决地膜回收难的问题,2012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地膜覆盖技术指导意见》(农办农〔2012〕70号)的通知,严格规范用膜标准,引导农民使用厚度为0.01mm以上的地膜,禁止厚度小于0.008mm的地膜应用。

  专项资金为地膜清理工作注入动力

  自治区农业厅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站站长秦晓辉告诉记者,农田废旧地膜综合治理最大的困难是农民和企业的积极性不高。他认为,地膜残留治理工作要顺利开展,首先要把生产源头控制好,禁止不合格的地膜进入市场;其次要充分调动回收企业、农民和相关部门的积极性,让他们认识到地膜残留的巨大危害,同时还要保证他们的应得利益不受损失,尤其是对农民使用高标准地膜后,种植成本升高要给予适当补贴;最后是要扶持发展加工废旧地膜的企业,引进新的加工设备,让废旧地膜变成新的农资产品,从而形成资源的循环利用。

  2012年,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了阿克苏、尉犁等20个县市申报地膜回收利用项目,最终国家批准了17个县市的项目实施方案,中央补助资金总计5117万元,项目要求以县市为单位,重点支持建设废旧地膜加工站点和废旧地膜回收储存点,对地膜回收机械作业及人工捡拾等给予适当补贴,同时加强项目实施单位的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

  国家专项资金的补贴对地膜的再加工、回收等工作给予了极大的促进,为地膜清理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裕民县农业局局长李忠说,2012年国家清洁生产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到位后,裕民县建成了一条废旧地膜再生产的生产线,把废旧地膜加工成滴灌带,做到了资源的循环利用,也让加工企业有了盈利,让“使用—回收—再生产”的地膜回收产业链有了动力。2013年,3800万元专项资金可以让裕民县填补对农民补贴的空白区域。若上游农民愿意使用好地膜,愿意回收使用过的地膜,下游企业愿意加工废旧地膜,整个地膜回收产业链就可以有效运行起来,地膜残留的问题也能得到有效治理了。

打印 责任编辑:小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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