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山中的一片水塘附近藏着三家泔水猪窝点。
最近,有热心读者向扬子晚报96096新闻热线反映,在南京江宁青龙山里,有人大肆盖起违建房饲养泔水猪牟利,却无人制止。记者采访时,当地社区反向记者求助称:这里有南京雨花台区的一块“飞地”,而泔水猪老板“聪明”地选择了江宁和“飞地”的搭界处经营,他们对此是无可奈何。扬子晚报记者 焦哲 文/摄
3家泔水猪窝点聚集一“塘”
12月10日上午,记者在举报人的指引下来到了江宁区淳化街道青山社区。只见在青龙山上一口面积不算太大的水塘边密密麻麻地建起了一圈简易房,附近聚集了3家饲养泔水猪的窝点。这3家养泔水猪的地方,每户业主都饲养了百余头猪。猪圈附近还停放着一辆小货车,旁边地上摆放着几个泔水桶。经营户告诉记者,这些餐厨垃圾都是他们刚刚从江宁大学城附近的一些饭店和食堂里收来的。他们来自安徽,在这里养泔水猪已经好多年了,房子、猪圈都是他们早年自己盖的。而在他们正对面的那户人家则是刚刚过来养泔水猪的,房子是一个当地小老板刚刚新建的,那户经营户是租他的房子养泔水猪。
记者随即以收购生猪为名找到对面那户新来的养殖户。一位女老板称,他们养的泔水猪主要是卖给江宁区东山街道泥塘社区的一家屠宰场。不过记者只要愿意付现钱,现在想拉多少走都可以。记者询问这里饲养的猪出栏有没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老板竟表示她这里不需要。
记者在现场采访了解到,这些养猪户都是来自安徽、河南等地,但在此从事泔水猪的生意已经多年,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先前那位来自安徽的养殖户,自称已经在此“十多年”。 去年已出政策治理“泔水猪”
据了解,《畜牧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不能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饲养家畜。在2011年6月,江苏省还出台了《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其中更是明确规定不得喂养“泔水猪”。
根据该管理办法,餐厨废弃物应实行集中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餐厨废弃物。禁止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禁止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若违反这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应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记者从江宁区林业局兽医站了解到,江宁区有关部门早就和各街道签订了责任书,明确各街道、社区是管理“泔水猪”的第一责任人。那么,自然风光十分美丽的青龙山中竟藏着三家“泔水猪”窝点,当地社区又是否知情呢?记者随后来到淳化街道青山社区了解情况。
当地社区求助媒体“曝光”
社区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早在今年春节过后,他们就向这三家窝点的业主下发了取缔搬离的通知单。目前,社区里其余几家泔水猪窝点已被取缔了,而这三家之所以到现在还迟迟不见动静,其实是有原因的。
据介绍,青龙山虽然在地理位置上属于江宁,但由于历史原因,山中有很多土地是属于原先的青龙山林场所有,林场所辖土地就是南京市雨花台区的“飞地”,相关的事情要由雨花台区来管理。
青山社区负责人称,这三家泔水猪窝点的方位,既有雨花台区的地,也有淳化青山的地,究竟哪家在哪块地上,谁也说不清。此前,淳化青山当地的那位小老板在此新建违建场房时,雨花台青龙山林场方面曾出面制止,小老板称是在江宁的地块上盖的房,林场管不了;而之后社区上门制止,小老板又称是占着林场的地建房的,所以江宁的人也没资格管他。
在具体取缔这三家猪场的事情上,社区也遭遇了同样的麻烦。所以,社区负责人在记者采访时反过来求助,希望媒体把这三家泔水猪窝点“曝曝光”,引起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视,也好推动他们的取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