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龙岗区检察院获悉,在“三打两建”专项行动中,该院在食品安全领域重拳出击,以非法经营罪对被告人何某某开设屠宰场私宰生猪一案提起公诉。
经审查,从2011年12月起,何某某与“阿郑”等人合伙租下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砖厂附近一猪场,未经允许在该猪场非法屠宰生猪出售。今年2月17日6时许,龙岗区南湾街道执法队工作人员查获该生猪私宰场,查获已屠宰生猪9头、未宰生猪8头及电子磅秤、屠宰工具、账本、印章等物。同日,何某某被市公安局龙岗分局抓获。
据了解,何某某开设的屠宰场位置偏僻、条件简陋,遍地污水横流,卫生条件极差。该猪场私宰的生猪以每斤11元的价格进行销售。经不完全统计,案发已销售的猪肉达27万斤。经统计,该猪场非法屠宰生猪的数额达人民币2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