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曾被当地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的著名养猪场在多年后却被政府要求转产,让猪场负责人林伟伦难以理解的是,转产理由竟是声称该猪场多个环保指标不合格。而事实上该养猪场多年来一直积极配合三乡兽医站各项工作,在中山市畜牧局各部门的卫生检查工作中均合格通过。但林伟伦深信政府的诚意,为了顾全大局,2015年与三乡镇镇政府达成猪场转产协议,在原猪场上修建“废品收购站”,但未曾想到的是,这个政府给予营业执照的厂房竟在还在建设尚未营业期间就遭遇当地政府的非法强拆,与此同时该案件正在行政复议期间。
熟悉行政诉讼案的法律专家表示,《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针对此案来看,2017年6月7日,林伟伦因不服中山市国土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执法决字【2017】188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被强拆时该案处于行政复议期间,强拆明显违法。
“明星养殖场”积极响应转产号召
2001年,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大布村村民林伟伦积极响应政府号召投身养猪行业,与三乡镇大部村东安居民小组签订了《承包西山岭土地种养合同书》,在该村西山岭租用了14.33亩土地用于开办“衡业猪场”。在各级领导和中山市畜牧局资金及技术的支持下,衡业猪场迅速发展壮大,2000年存栏量达3000头,为民众菜篮子工程做出不小贡献。
2015年,三乡镇政府对衡业猪场提出了改行发展的要求。经有关单位的评估,衡业猪场已建成使用的不动产物业达312万余元。顾全大局的林伟伦选择了支持政府放弃养猪。
这之后,三乡镇政府有关人员与林伟伦达成了衡业猪场转行的协议,具体内容为三乡镇政府部门对其猪场补偿185万元现金,其次就是给林伟伦一个废品收购站的营业许可证,相对于127万元价值,抵作衡业猪场不动产物业312万余元。
“上述两个条件都满足,我才同意猪场改行。此外,本人在获取以上两项补偿条件后,要在猪场用地上搭棚建造废品堆放场地,随后将散落在大布村各组村场内堆放的垃圾全部集中到此处,统一进行堆放处理,以利于改善各组村场内环境。“林伟伦表示。
2016年2月1日,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三乡府办通(2016)3号文,题目为《关于印发三乡镇规范废旧物品收购场点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提到,为了规范全镇有照废旧物品收购场点经营,基本消除废旧物品收购带来的环境污染、消除安全隐患等不良影响,研究决定在我镇大布村、白石村、新圩村附近设置三个废旧物品收购集中经营点。第一阶段在大布村西山岭(林伟伦猪场原址)约50亩地块试点推行废旧物品收购场点集中经营,经申请批准后,允许符合条件的有照废旧物品收购场点进场经营。
据了解,政府将这一通知下发到了三乡镇16个管理区,16个管理区书记人手一份。政府有关工作人员更是组织走访了大布村内有证废品收购站6家,无证废品收购站30多家,并口头告知他们日后需搬迁至“衡业猪场”原址上经营。
但蹊跷的是,该政府文件并未盖章,这让手中收到文件的村民对此表示质疑。
图片说明:三乡镇镇政府下发的未盖章文件
图片说明:该份文件中提到了废品收购站点相关内容
2016年4月12日,三乡当地电视新闻上播出了废旧物品建立集中经营点的报道。第二天,三乡镇政府以公文形式在其官网发表了《三乡镇规范废旧物品收购场点经营工作方案》,称将在大布村,白石村,新圩村设置三个废旧物品集中经营店,而大布村作为首个整治试点,如无特殊情况,衡业猪场可于2016年5月1日正式成为废品收购站投入使用。
“由此可见,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衡业猪场改造成为大布村废品收购站的协议是清晰明了并给予支持认可的。“林伟伦及家人表示。
2016年3月10日,与镇政府达成一致协议的林伟伦便抓紧了猪场改行的工作,在使用超过二十年的猪场原址上浇捣水泥道路,搭铁棚建造废品收购站,实施钢架结构施工建设,施工工期一直持续到2017年5月30日。至今为止,林伟伦建设废品收购站的累计投入资金已有约800多万元,如无特别情况,该废品堆放场地在近期内便可投入使用。
突如其来的刑事犯罪立案
就在林伟伦的废旧物品集中经营点快要施工完成准备投入使用的时候,一份当地国土部门从天而降的告知书将其彻底击垮。
2017年4月10日, 广东省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对林伟伦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中土执法告字【2017】188号,表示,经查实,林伟伦未经依法批准,于2016年3月开始占用位于中山市三乡镇大布村“西山岭“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占地面积13432平米。该宗土地利用现状分别为建设用地2608.1平米,一般农用地10823.9平米,该宗土地符合规划面积1545.3平米,不符合规划面积11886.7平米。根据《中山市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上述行为违法了《土地管理法》第43条和44条,构成非法占用土地。告知书要求林伟伦在收到告知书的15日内自行拆除建筑物,并罚款242559元。
4月28日,中山市国土局再次对林伟伦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5月4日送至林伟伦。
“从一开始承包地经营养殖业协议里就明确写明这是一块闲置的山坡土地,怎么现在就变成了‘农地’?”土地性质莫名其妙的改变让林伟伦难以想通。
这之后,更大的意外从天而降。
6月1日上午,中山市公安局有关人员突然将林伟伦带到公安局讯问,称其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当日下午便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作山了公取保字【2017】00392号《取保候审决定书》。期限从2017年6月1日起。同一时间,三乡镇镇政府工作人员再三质问林伟伦:拆不拆。
与此同时,强拆也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迅速推进。
2017年6月12日,三乡镇党委委员肖冠宏亲自带队指挥几十位城管队员与挖掘机将占地上万平米的林伟伦新建的废旧物品集中经营点非法强拆。在现场,林伟伦及其家人要求工作人员出具工作证及执法证和强拆的合法依据遭到拒绝。多位现场人士证实,肖冠宏在现场大声怒吼,“要看不是现在,讲道理也不是现在,法院判我们不对,那我们就赔偿”。
图片说明:被强拆前的废品回收站厂
图片说明:被强拆后的废品回收站厂房
图片说明:在强拆现场指挥的三乡镇党委委员肖冠宏
2017年6月7日,林伟伦因不服中山市国土局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山执法决字【2017】188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确认中土执法决字【2017】188号行政处罚决定违法并要求撤销。6月14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国土局受理了行政复议案并出具了受理通知书(粤国土行复『2017』115号。
同一时间,林伟伦也向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及中山市国土局提交了“请求依法纠错、停止非法强拆”申请,但均遭拒绝。
“开发商急于用地!!所以不惜借助行政权力实施违法强拆。”知情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
让林伟伦不解的是,自己非法占用“农用地”的事实根本就不存在,没有事实证据根本就不可以立案。没有立案审查,没有立案审批决定,取保候审决定书是从哪里来的? 公安的程序涉嫌严重违法,这一做法涉嫌相关人员利用国家暴力机器牟取非法利益。从上午被抓进公安局到下午被取保前后只有一天时间,这是明显的为了达到同意拆迁的目的而“吓唬”他。自己是按政府文件规定搭建的铁棚,在合法租用自己村的土地上生产经营,就怎么成了犯罪分子呢?从开始建铁棚至今一年多的时间为什么这期间不阻止,等快完工了来强拆?
一连窜的疑问在林伟伦脑海中挥之不去……对此此事的后续进展,媒体将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