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几天开始,《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补偿标准出炉》一文开始在网络传播。
小编查了查,发现其主体内容是《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由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31日对外公开。
什么叫低端养殖?
而这个退出方案中的赔偿标准部分在文件中是如下表述的:
(一)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1.畜禽清退补偿
畜禽补偿标准参照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指导价格的 30% 给予补偿。
2.地上物腾退补偿补助
由专业评估公司对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地上物面积、房屋、相关设施等进行评估,被腾退养殖场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所有地上物的拆除、搬迁腾退工作,根据评估情况给予补偿补助。
相关文件:
《关于发布<北京市房屋重置成新价评估技术标准>的通知》(北估秘〔2016〕001号);
《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退出地上物补偿补助标准》;
《特殊设备、材料等搬迁补助费询价程序》询价后进行补偿。
3.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
按照《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退出停产停业补助标准》给予被腾退养殖场停产停业补助费。
(二)低端养殖业
1. 散养户:
参照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公布的《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指导价格的 100% 给予补偿,散养户自行完成畜禽清退和养殖设施设备的拆除工作。
2.养殖大户:养殖规模较大(猪存栏500头以上,牛存栏200头以上,羊存栏200头以上,禽类存栏3000只以上),但手续不完整的养殖户。
畜禽清退补偿、地上物腾退补偿补助与“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相同,但是没有“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
3.规模养殖场:已在区农业局登记的养殖场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备案养殖场。
项目“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相同,不过从《通州区低端养殖业及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退出停产停业补助标准》(没能从网上查到具体内容——编者)看,“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助”标准应该有区别。
认真学习这个文件的相关精神后,
小编发现其内涵太丰富了:
第一,终于找到具体到日龄的畜禽补偿标准
从以上文件看,三项主要赔偿项目中,只有“畜禽清退补偿”应该对全国各地都有普遍指导意义,因为现在全国各地畜禽价格差距不大!
而“畜禽清退补偿”都同《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直接相关。
可惜的是,小编没能查到《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
但是,小编很幸运地找到了《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猪、牛、羊、禽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
两个表都来自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并且明显可以看出前一个表是后一个表的延续。
因为找不到第一个表,只好先把第二个表放出来,供大家参考。
毕竟,从常理上判断,这两个表中的具体数字可能有微调,但应该不会有大的变动。
(来源:(通政办发〔2016〕4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农业局关于通州区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退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的附件1.禽、猪、牛等动物强制扑杀补偿基准指导价格表)
对照上表,就能算出什么养殖场能获得多少畜禽清退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