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区财政局获悉,我区获得2017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100万元。
据悉,该项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以及养殖户生产方面的支出,包括购买种猪及饲料、偿还生猪生产流通和加工方面的贷款贴息、支付生猪防疫服务费用及保险保费,以及建设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改善加工流通条件、规范无害化处理等,旨在进一步调动地方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流通,切实发挥奖励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群众“菜篮子”安全。
区财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收到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后,财政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实施方案,组织发动养猪户进行相关材料的申报,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养猪户发放补贴奖励资金。更好发挥财政资金提高生猪产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