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北京5月23日讯 (记者 乔金亮)农业部日前印发《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决定从2016年5月至2017年4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对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等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
《方案》指出,各地要围绕生猪屠宰存在的突出问题,保持对生猪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查小型屠宰场点所在地、城乡接合部、交通要道周边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重点风险区域,盯紧小型屠宰场点、“代宰”屠宰厂(场)、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场所等重点监管目标,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重点违法行为。
农业部要求,各地督促屠宰厂(场)落实屠宰生产记录制度,落实生猪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代宰”企业建立委托屠宰协议制度,健全“代宰”质量安全控制体系。逐步推行生猪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飞行检查制度,强化检打联动,实行痕迹化管理,健全完善屠宰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