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渝水区罗坊镇畜牧兽医站站长刘克伟和副站长宋俞平,明知渝水区罗坊镇畜牧兽医站动物协检员胡全根、胡兵华没有检疫资质,在先后收受胡全根、胡兵华送给两人好处费各2.12万元后,徇私舞弊,对其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的行为不加制止,予以默认。在2011年1月至2015年1月期间,致使142577头生猪未经检疫流入市场,造成极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渝水区检察院以刘克伟、宋俞平涉嫌动植物徇私舞弊罪、受贿罪,以及胡全根、胡兵华涉嫌动植物徇私舞弊罪、行贿罪提起公诉。这是新余市首例被提起公诉的动植物徇私舞弊案。(新法制报 记者:章翠红 漆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