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网消息:
福建省政府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在“十三五”期间,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全省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2000万头以内。其中福州控制在200万头以内。
《意见》提出的目标任务为: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明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后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全省规模养猪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