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技术审查会陈述答辩和现场实地审查,江口县萝卜猪原则通过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审查,有望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江口萝卜猪继去年获国家地理标志后将进一步获得地理标志保护。
江口梵净山萝卜猪是在梵净山下特殊的生态环境中,经数千年的自然选育而形成的地方优良猪种,因其体态丰园、形似萝卜,口感清爽,有吃肉像吃素之说,因此 被称为“萝卜猪”。江口梵净山萝卜猪因其独有和珍贵,1986年被《贵州畜禽品种志》和《贵州省畜禽品种资源保护名录》收录,2003年被国家家畜禽资源 管理委员会列入《中国家禽畜地方品种资源图谱》。2008年贵州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贵州大学生物工程学院联合组织科研队伍对江口萝卜猪生理特征、理化 指标进行系统研究,明确了《江口萝卜猪标准》。该县及省、地农牧部门于2006年开始对萝卜猪进行了资源保护,目前,县委、县政府更把发展萝卜猪产业作为 全县“减贫摘帽”的重要抓手,制定了《萝卜猪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了一系列推进萝卜猪发展的扶持政策,该县萝卜猪种群数量得到一定恢复。2010年底,全 县萝卜猪存出栏仅1.5万头,2011年上升到3.5万头,2012年要达到10万头,到2015年将达到20万头以上,达到全县“人均一亩核桃树,人均 一头萝卜猪”。
据了解,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是指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 素,经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的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不仅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来源的信息,满足消费者追求真实产地的愿望,同时还意味着向消费者提供了对产 品具有某种特定质量的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