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二级响应
1、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方面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9∶1—9.5∶1之间(黄色区域)时,适时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投放规模,地方政府也要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投放规模。
2、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5.5∶1—5∶1之间(黄色区域)时,适时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地方政府也要适时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同时,适当增加活体储备规模。
(四)一级响应
1、防止价格过快上涨方面
当猪粮比价高于9.5∶1(红色区域)时,继续投放剩余中央冻猪肉储备。地方政府也要继续投放地方冻猪肉储备。
2、防止价格过度下跌方面
(1)当猪粮比价低于5∶1(红色区域)时,继续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地方政府也要继续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如有需要,可报请国务院同意,继续增加中央冻猪肉储备规模,并要求地方政府继续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
(2)采取财政贴息政策,鼓励大型猪肉加工企业增加商业储备,扩大猪肉深加工规模。
(3)增加政府和商业储备后,猪粮比价仍然低于5∶1,而且出现养殖户过度宰杀母猪的情况,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同比下降5%时,在坚持现行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对国家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确定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种公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