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扩大生猪养殖规模,推动特色养殖业快速发展。嘉荫县在2010年新农村建设优惠政策中规定:“农户新建年出栏300头以上养猪场,县政府帮助协调解决猪场建设用地。新建标准化猪舍(砖混结构、水泥地面、安装自来水),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在300头以上,按50元/平方米补贴;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年出栏在1000头以上,按60元/平方米补贴。”
优惠政策的出台,激发了嘉荫县农民发展规模化养猪产业的积极性,2010年计划新建14个年出栏300头以上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新建10个3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化猪舍。工程竣工投产后,势必为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农业产业结构起到积极的作用。